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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关法人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变更问题的复函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3 17:01:27  浏览:829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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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关法人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变更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关法人作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变更问题的复函



2005年8月3日 法函[2005]65号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5年3月22日的请示收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鉴于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其上级主管部门无偿接受了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92)22号)第27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 号)第81条的规定,可以裁定变更本案的被执行人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由其在所接受财产价值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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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7]91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函[1997]011号)收悉。经征得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明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及有关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不申报的手段,不缴纳税款的,应当以偷税论处。






1997年2月18日

青岛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

山西省青岛市档案局


青岛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

发文字号:青档字[2002]77号
  成文日期:2002-12-30
  发文单位:青岛市档案局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和方法。
  1.2本标准适用于市直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各区市可参照执行。
  2.整理原则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3.质量要求
  3.1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3.2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4.整理方法
  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
  4.1装订
  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归档文件装订前应进行排序。一般顺序如下: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汉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字文本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
  4.1.1永久保存的归档文件可采用缝纫机、三孔一线或不锈钢装订针在文件左侧中部装订,装订长度为10-15CM。
  4.1.2其他归档文件及书籍、刊物等保持原装订形态。
  4.2分类
  归档文件采用年度-保管期限或年度-保管期限-机构分类法。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4.2.1按年度分类。将文件按其形成年度分类。
  4.2.1.1一般应以文件签发日期(即落款日期)判定文件所属年度。
  4.2.1.2跨年度形成的会议、案件等文件,归入办结年度。
  4.2.1.3几份文件作为一件时,"件"的日期应以装订时排在最前面的文件的日期为准。4.2.1.4文件没有标注日期时,需要分析文件内容、制成材料、格式、字体以及各种标识,通过对照等手段来考证和推断文件的准确日期或近似日期,并据以按年度合理归类。
  4.2.2按保管期限分类。即将同一形成年度的归档文件按划定的保管期限分成永久、长期、短期三个类别。
  4.2.3按机构分类。即将同一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按其形成和承办机构分类。
  4.3排列
  归档文件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其形成时间排列。会议文件、统计报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4.4编号
  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期限、件号等项目(式样见图一)。
  4.4.1全宗号:同级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
  4.4.2年度:文件形成年度,以4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00。
  4.4.3期限: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的简称或代码。
  4.4.4件号:文件的排列顺序号。其编制方法是:依据归档文件的排列顺序,一个机关每一年度每种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均从"1"开始标注。
  4.5编目
  归档文件应按保管期限分别按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4.5.1归档文件目录设置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密级、备注等项目(式样见图二)。
  4.5.1.1件号:文件的排列顺序号。
  4.5.1.2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4.5.1.2.1填写责任者项时一般应使用全称或通用简称,不能使用"本局"等含义不明、难以判断的简称。
  4.5.1.2.2联合发文时一般应将所有责任者照实抄录,责任者过多时可适当省略,但作为责任者之一的立档单位必须抄录。
  4.5.1.2.3未署责任者的归档文件,编目时应根据文件内容、形式等特征加以考证并填写。
  4.5.1.3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
  4.5.1.4题名。文件标题,一般应照实抄录。
  4.5.1.4.1有副题名或并列题名的归档文件。在正题名能够反映文件内容时,副题名一般无须抄录。并列题名即以其它语言文字书写的题名,需要时可与正题名一并抄录。
  4.5.1.4.2题名中反映发文机关名称的,抄录题名时,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
  4.5.1.4.3没有题名,或题名含义不清,不能揭示或不能全面揭示文件内容的归档文件。应根据文件内容重新拟写或补充标题,外加"[]"号。
  4.5.1.4.4有些归档文件独立性强,如正文仅有实施意见,附件则是具体的条文规定,或者附件是正文的重要补充和说明,可在正件题名后抄录附件题名,外加"()"号。
  4.5.1.5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即文件的签发时间(落款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月、日不足两位,前加"0";将表示月、日的数字回行填写,即填为两行,如 。
  4.5.1.6 密级。文件本身标注的保密等级,应照实抄录。
  4.5.1.7备注。注释归档文件需要补充和说明的情况。
  4.5.2归档文件目录及封面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宽分别为297mm、210mm)(式样见图三)。
  4.5.3归档文件目录(加封面)的装订,应使用统一规格的目录夹(式样见图四)。
  4.6装盒。归档文件应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备考表、档案盒封面及盒脊项目。
  4.6.1不同形成年度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
  4.6.2不同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
  4.6.3 档案盒外型尺寸为310mmⅹ220mm(长ⅹ宽),盒脊厚度根据需要设置为20mm、30mm、50mm(式样见图五)。
  4.6.4档案盒封面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标明全宗名称(即立档单位名称),全宗名称应以印章形式盖在档案盒封面相应位置上(式样见图六)。
  4.6.5档案盒盒脊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和盒号。除保管期限外,其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式样见图七)。
  4.6.5.1全宗号。同4.4.1。
  4.6.5.2年度。盒内文件的形成年度,如1999。
  4.6.5.3保管期限。盒内文件所属保管期限,一般以汉字全称表示,如"永久"、"长期"、"短期"。
  4.6.5.4起止件号。盒内排列最前和最后的归档文件的件号,其间用"-"号连接,如"12-89"。
  4.6.5.5盒号。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在档案移交进馆时按进馆要求编制。一般一种保管期限编一个流水号。
  4.6.6备考表。置于盒内所有归档文件之后,用以对盒内归档文件进行必要的注释说明。项目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式样见图八)。
  4.6.6.1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归档文件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文件收集的齐全完整程度、文件本身的状况(如字迹模糊、缺损)等。整理工作完毕后归档文件如有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应在备考表中加以说明。
  4.6.6.2整理人。负责整理归档文件的人员姓名。
  4.6.6.3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姓名。
  4.6.6.4日期。归档文件整理完毕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