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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6 22:08:48  浏览:990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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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部


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周济部长在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


  2004年上半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即中央8号文件,并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下半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即中央16号文件;新年伊始,中央又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党中央就做好青少年学生德育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制订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充分说明了中央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德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极为必要,非常及时,深得党心民心,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中央16号文件的颁布实施和全国工作会议的召开,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划时代的战略意义,必将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对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在这次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李长春同志主持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陈至立同志做了总结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青年一代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全国教育战线的同志们都深深地感到,党和人民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关怀和厚望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强烈、更为深切。大家都感到非常振奋,倍受鼓舞。当前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16号文件和全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地推向前进。

  中央16号文件立意高远,注重实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是新形势下指导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锦涛同志、长春同志的重要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时代、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号召全党全社会和高等学校共同努力,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深刻,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精神的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文献,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行动纲领和指导方针,是全面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局面的强大动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04年2月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做出3次重要批示,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出部署。邦国、家宝、庆林、庆红、黄菊、官正、长春、罗干及云山、至立等中央领导同志都做出了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长春同志指示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为党中央和国务院代拟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并且积极配合中央办公厅,筹备召开全国工作会议。

  文件的起草工作和会议的筹备工作,始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亲切关心、直接领导下进行的。长春同志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抓得很紧,亲自到高校调查研究,并就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表重要讲话。在文件起草过程中,长春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对文件修改提出重要意见,并对文稿亲笔做了重要修改。云山、至立同志非常重视《意见》起草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审改文稿。中央16号文件最后在8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通过。

  中央16号文件分三大部分,共九章30条。第一部分由第一、二、三章组成,强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第二部分是文件的主体部分,由第四、五、六章组成,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渠道、主要途径和主要方法。第三部分由第七、八、九章组成,提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下面,我按照这三个部分内容,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

  中央16号文件的第一部分强调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析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第一,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央16号文件指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目前,我国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约有2000万。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重托、人民的期望,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一开始就强调了党的教育方针。党的教育方针是在我们几十年的工作中逐渐形成和发展的,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二是教育要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三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锦涛同志进而指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要站在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认识和理解。

  第一个方面,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之不懈奋斗。锦涛同志指出,青年代表未来,青年创造未来。只有赢得青年,才能赢得未来。他又说,一个有远见的民族,总是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一个有远见的政党,总是把青年看作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大学生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

  第二个方面,要清醒地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新形势。中央16号文件指出,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面临有利条件,也面临严峻挑战。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争夺下一代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大学生面临着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冲击,某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影响不可低估。对这个问题,大家都有深切的体会,但对其严重性的认识还是不够。最近中央再三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这是一个带有指导性和方向性的问题。请大家读一读美国总统布什的就职演说,演说虽然不长,但通篇非常坚定、清晰地表述了他们的意识形态,对我们进行西化和分化的目标是非常明确的,是赤裸裸的,但我们有些人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是糊里糊涂的。苏东剧变、“天鹅绒革命”、“橙色革命”等等,我们应该从这些教训中反思什么?

  第三个方面,要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切实把大学生培养好,是强化党的执政基础的关键,是涉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同时,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也是关系到我们社会稳定的关键。我们这十几年的经验充分证明,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于维护高校稳定、社会稳定极为重要,对于保持我们国家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

  第四个方面,要实现人民群众对子女教育的期望。这个期望,简单地讲,就是既成人又成才。锦涛同志指出,“切实把大学生培养好,是我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亿万家庭最大愿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青年大学生的成长,牵动亿万家长的心,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希望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础工程”。

  第二,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势。

  从2003年以来,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中宣部、教育部和团中央组织了全面而深入的调查研究。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到底是什么样?这是大家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大量事实充分说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度认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信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胸怀远大理想,勇于自立自强,富于探索精神,乐于接受新生事物,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满信心。这是我们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所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这个结论也在中央16号文件及全国工作会议上,在锦涛同志、长春同志的讲话中得到了充分肯定。对大学生思想状况的基本估计,为我们开展好下一阶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当然,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也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总的来讲,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问题不少、挑战严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亟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部分大学生中存在着四个方面的突出思想问题:有的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有的社会责任感不强、团结协作意识较差;有的艰苦奋斗精神不足、心理素质脆弱;有的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影响较深。

  对此,锦涛同志要求我们既要看到形势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挑战的一面。有利的一面,就是锦涛同志指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我国教育科技事业不断发展,为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方面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近年来,我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重要的经验,取得了积极进展”。充分利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来教育学生,就是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有利的一面。

  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国际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不断发展,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特别是在西方敌对势力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我们下一代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下,挑战是严峻的。国内方面,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伴随着巨大的阵痛,必然反映在思想道德领域,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对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强烈的挑战。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十个如何”:一是如何更有效地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大学生头脑,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如何广泛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大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三是如何针对大学生的思想特点提高思想政治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一些学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这些课程和学科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四是如何引导大学生既积极学习和正确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又自觉鉴别和抵御各种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五是如何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大学生的心坎上;六是如何引导大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更好地应对人生和社会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七是如何积极主动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使大学生能够通过现代信息传播渠道接受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八是如何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于高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机制;九是如何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形成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十是如何组织和协调社会有关方面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提高理论水平,深入进行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向纵深发展。

  第三,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央16号文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六条基本原则:即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锦涛同志的讲话,系统地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这六条原则,我们要深入地学习领会。

  这六条原则,要求我们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基本点上来:(1)学校教育,育人为本。这是一个带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加深刻地认识“育人为本”,对于教育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能够让我们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始终把握正确的方向,始终不为形形色色的错误观点和做法所左右。学校要把培养人才作为根本任务,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为了学生的成人成才,一切为了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育人为本要体现在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教师要热爱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学校干部和职工要增强为学生和教师服务的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为学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

  (2)德智体美,德育为先,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央16号文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化、升华和具体化。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跨世纪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而实施素质教育,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围绕育人这个中心,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使受教育者既成人又成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第一属性是他的社会性。我们看待成人成才这个问题,必须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出发,成人是最重要最根本的,必须把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首要的位置,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在这个问题上,有的学校在实践中往往把它放到后面去了,或者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往后靠”,要下决心纠正这些倾向。

  (3)要注重实效。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育人,教育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强调学生在教育当中的主体地位。在思想政治教育当中,同样要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这里面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学生的成长,为了学生的成人成才;另一方面,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搞好,必须把大学生内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要努力使思想政治教育成为大学生内在的强烈需求,把思想政治教育变成大学生自觉的行动,自主的行动,把思想政治教育做到大学生的心里去。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中央16号文件是为我们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而制定的文件,所以一定要让大学生们了解、拥护并积极投入到贯彻落实的工作中来。

  第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中央16号文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四项主要任务是:第一,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第二,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第三,要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第四,要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这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其中理想信念教育是核心,爱国主义教育是重点,思想道德建设是基础,大学生全面发展是目标。

  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对这四项任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述。他特别强调了理想信念教育,指出:理想信念是一个政党治国理政的旗帜,是一个民族奋力前行的向导,也是有志青年奋发向上的动力。这个问题特别重要。我们要深刻而清醒地认识到,青年一代的理想信念教育,必须放在最为重要的位置。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理想信念是人生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每个青年学生都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这是青年人的特点。我们要深刻而清醒地认识到,青年一代的理想信念教育,必须抓紧抓好。这块阵地,无产阶级不去占领,资产阶级就会去占领。毛泽东同志要求教育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邓小平同志回顾改革开放头十年工作时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最大的失误是忽视了思想教育,导致了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淡漠。胡锦涛同志指出,广大青年学生一定要注重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所以,坚定不移地抓好青年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是培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代新人的伟大斗争,是党交给我们教育战线神圣的历史使命。由于种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教育界还存在着少谈点理想,少谈点“太远的”信仰的倾向,要认真予以纠正,要确立理想信念教育在青年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核心地位。中央16号文件提出了两个层面上的要求:对于全体大学生,要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同时,要积极引导大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这是更高层面上的要求。我们是共产党人,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只有高举这面旗帜,才能引导我们不断地走向胜利。因此,一定要在我们的青年一代中,培养一大批先进分子,信仰共产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

  锦涛同志在谈到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时,高度概括了革命传统、时代精神和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他概括了中国共产党人创造的七种革命传统和时代精神,概括了七种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中华先人和革命英烈创造的伟大民族精神,是我们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极为宝贵的财富。如何有效地利用好这些精神资源,使思想政治教育真正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扎实有效,我们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积极的探索。

  二、全面、深入、创造性地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中央16号文件的第二部分部署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即主要渠道、主要途径和主要方法。

  第一,深入、全面、创造性地抓好课程教学这个主渠道,充分发挥课程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这个主渠道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及各门专业学习课程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锦涛同志在去年的一次批示中要求我们“力争几年内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有明显的改善。”这个任务是非常光荣的,也是非常艰巨的。多年来,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很大贡献,但问题也确实是存在的,而且还是比较严重的。在这方面,我们必须要有大的作为,要有大的突破。中宣部、教育部在进行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这是贯彻中央16号文件的重要工作文件,近期就会下发。这个文件对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都提出了一系列的思路和措施。这个文件当中有几个重要的突破:一是提出要设立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这对于课程建设和队伍建设都会发挥很大的作用,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建设也将是一个积极的推动。马克思主义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应该而且有必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进行总体的研究。因此,设立这样一个一级学科意义特别重大。二是这个文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也作出了新的安排,提出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中心内容,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体系,要求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课程,体现要精要管用的原则。三是集中全国优势力量编写教材。要紧密结合国际局势和时代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精心组织,统一编写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四是组织系列示范课程,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切实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总的目标,就是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真正成为学生所喜爱的课程,真正能够成为我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怎样才能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成为学生所喜爱的课程?我们要认真思考和努力解决好这个问题。实际上,学生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寄托了很高的期望,存在着强烈的需求;但往往又觉得“没意思”、“不解渴”、“不喜欢”。这种矛盾的心态,反映出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也表明我们的工作大有改进的余地、发展的空间。这几年在实践中已经涌现出来大批优秀的教师、优秀的课程,受到广大青年学生的热烈欢迎。那种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不好,不好教”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关键是集中优势力量,设计好课程,编写好教材,培养好师资,并且充分发挥教师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关键是增强课程的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积极主动、生动活泼地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锦涛同志和长春同志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很多具体的要求。中宣部和教育部近期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要求高校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帮助大学生及时准确了解国家大事,使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学生中入脑入心。

  第二个方面,抓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这是中央16号文件的重大创新和突破,它明确指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负有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职责,因此,我们广大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教师,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哲学社会科学课程都具有非常强烈的意识形态属性。过去有一种倾向,在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教学中,有些教师在课堂上不注重导向,没有很好地发挥教书育人的作用,结果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引导效果很差。现在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生数量是相当大的,占高校学生的40%多,教师也接近50%。这些课程如何承担自身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职责和发挥积极的作用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在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都要站在人才培养、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改革和发展。同时,我们也深切地认识到,这样一项工作与我们贯彻中央的3号文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建设是相结合的。中央把大力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紧迫需要。应该说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一方面,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来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担负着帮助大学生掌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增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能力的重要职责。要在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当中,始终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用优秀文化培育大学生。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教育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创新的重要基础,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重要作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师是学科的建设者和课程的实施者,是教学科研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也是校园文化的营造者和建设者,提高他们的素质,对于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对于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至关重要。另一方面,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本身的要求来看,要建立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这也是不断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过程。把这两个方面的要求结合起来,哲学社会科学就一定能够健康、繁荣发展,从而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出更大贡献。这次在文件中提出了这个重要任务,中宣部和教育部即将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的意见》,我们将精心组织编写全面反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以及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史学、新闻学和文学等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的教材,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创建起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学派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

  为了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的水平,更好地发挥其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我们拟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提高哲学社会科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用优秀文化培育大学生,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理论队伍。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意见》,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进行一次系统轮训。同时,在认真总结经验,探索有效做法的基础上,使之逐步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第三个方面,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广大教师要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大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方面。要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的过程当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的过程当中自觉地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实践表明,这种思想政治教育非常生动、非常深刻、非常有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切实加强教材管理,在讲台上和教材中不得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

  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以高尚的师德引领学生健康成长。我们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师德教育。要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师德教育制度。二是要加强师德宣传。去年是教师节设立二十年,锦涛总书记和家宝总理都接见了教师代表,看望了教师。根据中央的要求,我们也树立了一批师德典型,进行了重点宣传,同时组织了优秀教师报告团进行宣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春节之后,我们还要树立第二批师德典型,组织第二批优秀教师报告团,通过典型示范和带动,在教育系统掀起一个加强师德建设的高潮。三是加强制度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任制度、师德考评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并严格实施。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第二,深入、全面、创造性地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这个主阵地主要包括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校园网建设和管理、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解决大学生实际问题等五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深入开展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这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实践育人,是每一个人才成长重要的而且必经的途径。因此,要着力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要组织大学生参加军政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红色之旅”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各高校对社会实践工作都很重视,也进行了很好的探索,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做到每个学生都能够参加到这个环节当中去,在其中受到教育,而不能淡化、简化或虚化这个环节。最近,团中央和教育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强调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探索建立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考核体系,规定学时和学分,使社会实践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个方面,大力建设校园文化。高校校园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教育部、团中央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校园文化建设要以实施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为基础,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校园文化环境建设为重点,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导向,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位,加强管理,注重积累,不断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校园文化建设,要大力加强人文素质教育,注重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要加强学校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决不给错误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侵蚀和影响。禁止在学校传播宗教。

  第三个方面,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要全面加强校园网建设,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要利用校园网为大学生学习、生活提供服务,注意从网上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注重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

  互联网的发展,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是一个很好的机遇,又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总结前一时期的经验,结合当前互联网发展形势和高校校园网管理工作实际,教育部和团中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立足于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突出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主网站和主题网站建设,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构筑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和校园主流网络平台,主动占领网络新阵地,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动权。二是明确提出综合运用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全面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严防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传播。严格实行校内用户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实行校园网BBS用户实名注册制度;按照IP地址管理办法,建立IP地址使用信息数据库和IP地址分配使用逐级责任制。三是加强网络管理工作队伍和网上评论员队伍建设,掌握校园网舆情,引导网上舆论,建立健全统一协调、反应灵敏、高效畅通的网上舆情收集反馈机制。四是明确教育工作部门、高校党委以及高校内部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第四个方面,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目前一些学生因学习、就业、经济和情感等方面的压力增大出现的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时也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要针对学生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大力开展谈心活动,努力做到“春雨润物细无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要重视和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这方面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要求高校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优质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大学生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方法,提高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始终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

  第五个方面,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中央领导同志对解决好新时期广大青年大学生面临的实际问题极为重视,强调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特别是要解决好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问题。在这次会议上,锦涛同志又强调指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既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耐心细致,循循善诱,进行疏导、开导、引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又要关心人、办实事,以情感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成长过程中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当前,要突出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二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大学生成才立业;三是做好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创造必要条件。

  要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问题,这是我们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形成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进一步落实助学贷款工作。这项工作各高校正在落实,但落实的面还不够,要加大力度,使在校生人数的20%从中受益,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成好。第二,设立助学奖学金,重点用于帮助特困生解决生活问题。第三,逐渐建立与就业相结合的奖学金制度,把代偿还贷与就业导向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行业和岗位去。第四,把勤工助学活动组织起来。中央领导再三强调,这件事情关系到教育的公平、社会的公平,而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

  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服务指导体系,积极为大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创业服务。

  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领导对此非常重视。我们争取在反复研究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完成《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起草工作。要把学生管理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寓于管理和服务之中。今后,学生的管理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从严治教,规范管理。从严治教,符合中国教育的实际情况,既是我们的传统,也是我们的优势。学校要重视和加强食堂管理工作,改进服务,杜绝浪费,搞好学生伙食。另外,宿舍管理一定要从严,去年教育部发布了专门文件,要求大学生不要在校外租房、住宿,各地各高校坚决执行了文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的要求是,在今年暑假新生入校之前,对学生住宿进行大的调整,要求学生按班级住宿,安排辅导员住进学生宿舍。要将党支部建在班级,也就建在了宿舍里。

  第三,深入、全面、创造性地推动党、团和学生组织发挥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锦涛同志指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又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有一个最佳的载体,就是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通过加强党团和学生组织的建设,不仅使之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织载体,而且使之成为学生教育学生、自己教育自己的有效载体。这是我们很大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必须发挥好这样一个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利用组织的作用和力量。

  第一个方面,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展党员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最近,中组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和共青团中央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我们要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班上,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前年,第十二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专门讨论了大学生入党问题,中央16号文件的下发将大大推进这方面工作,希望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重视在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把优秀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不仅仅是组织发展的任务,同时也是对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举措。要把发展党员的过程和入党之后的先进性教育作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的主要途径。党员入党之前,学习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思想;入党仪式是其世界观、人生观的一次飞跃;入党之后接受党的组织生活和先进性教育。经过这样一个过程,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又一批党的事业的接班人,这也是加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第十二次党建会议之后,各个学校都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工作取得较大的进展。今后,这项工作还要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推进,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注重质量。

  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建设好学生党支部,推进“支部建在班上”,把学生以党支部为核心组织起来。要加强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支部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坚强堡垒,成为班级所有学生共同努力共同提高的领导核心。通过这个过程,也使学生党员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个方面,发挥共青团和学生组织的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学生会、研究生会是党领导下的大学生群众组织,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依靠力量。各个学校要努力把党的工作、团的工作和学生组织的工作结合起来,使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合力,以切实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三个方面,依托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充分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班级是大学生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要组织载体。要着力加强班级集体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发挥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建设良好的班风、学风,使广大学生在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中受到教育,健康成长。要高度重视在大学生社团、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大学生组织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于大学生社团工作,团中央、教育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总的是鼓励支持,但同时要注意加强管理。

  同时,要高度重视学生干部的锻炼、使用和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做好这项工作,一是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骨干,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力军,是我们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依靠力量,建设和发展好学生干部队伍对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至关重要。二是有利于培养一大批高素质人才。学生干部在组织、带动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坚定自身的理想信念,培养和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信念;牢固树立服务同学的意识,培养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同时,也可以学会做人的工作的本领,提高开展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进一步落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措施

  这次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上上下下抓落实。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重大任务,要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大合力”。李长春同志对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作了明确部署。陈至立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了四点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在统一思想上下功夫,在明确要求上下功夫,在建立制度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这都是我们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这次会议精神的基本思路和要求。

  狠抓落实,就是要建立和加强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措施。按照中央16号文件精神,要着重抓好:

  第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高校广大教职员工,人人都负有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责任。其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主体是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担负着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职责。这就要求所有老师特别是三支队伍的老师一定要用深厚的感情、满腔的热忱来关心学生的成长,把德育工作主动地承担起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才。

  辅导员、班主任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他们与大学生的联系最为紧密,对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有着直接的影响,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所以,我们把加强高校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的建设摆在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为此,教育部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一是配好配强辅导员、班主任。高校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同时,每个班级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二是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要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人员选聘到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中来。专职辅导员原则上要从党员教师和党政干部中选聘,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本校免试推荐的硕士生、博士生中择优选聘。班主任应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中选聘。要解决好这支队伍的发展和出路问题,保证这支队伍的动态稳定和工作活力。要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方面的学位,长期从事相关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的方向发展。要把专职辅导员队伍作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输送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高校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要重视专职辅导员的经历。根据本人的条件和志向,也可向教学、科研工作岗位输送。三是解决好政策待遇问题。要切实解决好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问题,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学校教师职务岗位职数的适当比例评聘专职辅导员的教师职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应成立专门的评审组织,评审中要充分考虑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对于辅导员的考核,要注重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四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辅导员、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他们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各地教育部门和各高校也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员、班主任培训。五是加强管理。要制定完善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制度,定期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对工作不称职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应调离工作岗位。

  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不得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二,努力营造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包含舆论环境、法制环境和校园周边环境等。

  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宣传、理论、新闻、文艺、出版等部门和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按照全国工作会议精神,我们要千方百计地动员社会各个方面,关心、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共同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三,加强组织领导。

  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央16号文件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教育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委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对各个学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中央16号文件要求高等学校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相结合、全校紧密配合、学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校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思想政治教育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评估。

  同志们,中央16号文件的颁布实施和全国工作会议的召开,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极为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16号文件和全国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教育部党组已经就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下发了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这里我再强调三点:

  (1)学习好中央16号文件和全国工作会议的精神。教育系统的同志们要全面动员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掀起学习的热潮。全体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李长春同志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16号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通过学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部署上来。

  要分三个层次加强学习。首先,要集中力量抓好高校领导班子的学习和培训,要求专门组织高校党委常委、校务会议成员的学习和培训。同时,要组织好全体教师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学习,并且逐步地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重要大事抓好。最重要的是,要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使2000多万青年大学生全面了解中央16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之,通过学习,使中央的精神变成全体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共识,做到人人明白,深入人心。

  (2)贯彻好中央16号文件和全国工作会议的精神。在中央宣传思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已经形成了一系列贯彻中央16号文件的相关配套文件。这些文件总结了多年来工作的成功经验,也分析了新形势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一些重要政策和有力举措,力图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比如,我们正在抓紧制定《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的意见》,强调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系统性,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接受能力,准确规范各教育阶段德育目标和内容,科学设置各教育阶段德育课程,合理安排德育活动,积极拓展德育途径,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各高校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定不移而又深入细致地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出实招、出硬招、出高招,进一步提出自己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创造性,要具体、实在,能够解决问题,能够切实推动工作。

  (3)落实好中央16号文件和全国工作会议精神。教育系统要狠抓落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实实在在地下硬功夫,努力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把中央16号文件和全国工作会议的贯彻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把每一项政策措施都落实到位,完善监督检查制度,逐项检查落实各项规定。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总结推广新鲜经验。针对大学生的思想实际,不断拓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视野,开拓新思路,及时把群众、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成功作法上升为政策,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坚持常抓不懈,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长效机制。要通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工作评价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扭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的局面,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一年一年毫不动摇地抓下去。当前,希望大家除了做好校内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以外,还要共同努力抓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各个学校要及时总结在学习、贯彻和落实中的宝贵经验、典型事例以及优秀共产党员的形象,可以上报到教育部进行统一宣传,也可以通过地方或者直接与媒体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宣传。

  为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领导,教育部将成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工委也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主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制。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这项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

  同志们,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全国工作会议精神,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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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69 号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2月20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张福森
             二OO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委托公证人制度,加强对委托公证人的管理,提高委托公证的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内地与香港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委托公证人由司法部考试、考核合格后委托。委托期为三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变更委托期限。委托期满,本人提出申请,经司法部考核合格并接受业务培训后,可连续委托。
  第三条 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第四条 委托公证人必须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委托业务范围、出证程序和文书格式出具公证文书。
  第五条 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委托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核,对符合出证程序以及文书格式要求的加章转递,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转递。公司应定期(7月15日前报上半年,1月15日前报上年度)将加章转递情况报司法部。
  第六条 委托公证人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应亲自办理委托公证事项。特殊情况下,需要内地公证机构或其他机构协助办理的,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委托费用由委托公证人支付,或由委托公证人与当事人协商支付。
  第七条 委托公证人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
    第二章 委托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香港律师,可向司法部提出成为委托公证人的申请: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二)在香港具有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三)担任香港律师十年以上;
  (四)职业道德良好,未有因不名誉或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
  (五)掌握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办证规则;
  (六)能用中文书写公证文书,能用普通话进行业务活动。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香港律师申请担任委托公证人,由本人向司法部提出书面申请;向公司申领并据实填写申请委托公证人登记表。申请书、登记表原件,学历、经历等证件的影印件经委托公证人公证后交由公司一并报司法部。
  第十条 司法部接到有关申请后,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集中组织进行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的培训,经培训后方可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考试。
  第十一条 司法部每三年举行一次委托公证人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重点测试申请人对内地有关法律和规定及委托公证业务、普通话的掌握程度。
  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者,由司法部颁发委托书并予以首次注册。
    第三章 注册条件及程序
  第十二条 委托公证人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司法部申请年度注册。未经注册的,不得办理委托公证业务。
  司法部于每年一月份对注册的委托公证人进行年度公告。
  第十三条 委托公证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注册:
  (一)在上一年度无违纪和判工行为;
  (二)职业道德良好,无违反本办法及协会章程的行为;
  (三)能按要求办理委托事宜。
  第十四条 委托公证人注册程序:
  (一)委托公证人向协会提出注册申请;
  (二)填写协会发给的注册申请表,连同本人上年度办证情况及司法部规定需报的材料递交协会;
  (三)协会理事会对委托公证人的注册申请签注意见后,将上述材料转交公司,公司将委托公证人所办公证加章转递情况签注意见后报司法部;
  (四)司法部根据委托公证人的注册申请及有关材料并参考有关部门的意见,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注册的书面决定。准予注册的,通知公司和协会,由协会代办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委托公证人受到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处分期问应暂缓注册。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委托公证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警告;
  (二)中止委托;
  (三)取消委托。
  第十七条 委托公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处分:
  (一)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未按规定的时间送公司审核转递的;
  (二)不按规定的程序、格式及要求出具公证书,经提示未及时改正的。
  第十八条 委托公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节,予以中止委托6至12个月的处分:
  (一)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不经加章转递的;
  (二)因被投诉受到调查而不积极配合调查或经查实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有判工行为但经提示及时改正的;
  (四)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业务培训的;
  (六)对协会理事会决议无正当理由不予执行的。
  第十九条 委托公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委托:
  (一)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不经加章转递,受警告或中止委托处分后仍不改正的,
  (二)不按规定的程序要求出具公证书,经书面提示仍不改正的;
  (三)被投诉业经查实,确已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判工行为经提示不及时改正的;
  (五)受到两次中止委托处分的;
  (六)在申请登记表及其他申请文书中做虚假陈述的;
  (七)其他丧失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第二十条 委托公证人接受委托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委托业务或不申请年度注册的,经协会书面提示仍不改变,视为自动中止委托。自动中止委托期限为6个月,到期经协会再次书面提示不申请恢复委托,视为自动放弃委托。申请恢复委托者,应说明理由。
  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委托业务的应向司法部报告,经审查批准后,可予以注册。
  第二十一条 司法部设立委托公证人纪律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受理当事人对委托公证人的投诉,直接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委员会应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司法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委托公证人协会
  第二十二条 委托公证人协会由委托公证人依法组成,是委托公证人的自律性组织。委托公证人协会接受司法部的委托,承办与委托公证人有关的具体事项。
  委托公证人在任期内必须参加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第二十三条 委托公证人协会的职责由其章程作出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司法部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原司法部第34号令《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4号


《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业经2012年2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马 懿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由政府全额出资或者以补贴方式设立的辅助性社会公共管理岗位和非营利性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下列人员:(一)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四)家庭经济困难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六)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前款所列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承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工作。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第七条 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费用,由财政支付。政府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市、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
第二章 岗位设定与人员招用
第八条 公益性岗位的设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就业形势需要;(二)社会公共管理延伸的需要;(三)政府阶段性重大任务需要。
第九条 公益性岗位设定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确因特殊需要在年度计划外增设公益性岗位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编制年度公益性岗位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本地区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批准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凡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公益性岗位设定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设定事由、岗位名称、数量、期限和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岗位设定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公益性岗位应当招用具有本市户籍的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设置歧视性用人条件。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和用人(用工)单位的招用申请,将公益性岗位名称、人员数量、招用程序和岗位要求等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十四条 申请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应当经社区或者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相应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薄;(二)《就业失业登记证》;(三)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公示,并将核实后的材料报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需在市政府设定的公益性岗位上安置就业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将核实后的申请材料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用人(用工)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择优录用,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考核、录用结果。
第三章 岗位管理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就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
第十八条 用人(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的要求,对招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第十九条 公益性岗位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患病死亡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就业人数、考勤情况,及时拨付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下列规定拨付资金:(一)市政府设定、由市属单位管理的,由市财政支付;(二)市政府设定由区属单位管理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三)县(市、区)政府设定的,由县(市、区)财政支付。第二十三条 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人员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清退:(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三)弄虚作假,顶替上岗的;(四)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的;(五)被劳动教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给用人(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二十五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一)本人提出辞职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六)公益性岗位被取消的。
第二十六条 建立公益性岗位统计制度。用人(用工)单位应当按规定每季度向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告岗位名称、岗位数量、人员增减、资金使用等情况。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每季度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公益性岗位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七条 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用工)单位应当自空缺之日起十日内向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告,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抄告财政部门。
第四章 监督与评估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公布公益性岗位的设定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上岗、补招、权益保障等事项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 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对公益性岗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不予拨付相关费用:(一)未经政府批准设定公益性岗位的;(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招用人员的;(三)违法本办法规定招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的。
第三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组织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每年对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执行、社会效果等情况进行评估。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公益性岗位:(一)岗位设定所依据的阶段性任务完成的;(二)岗位设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三)岗位设定期限届满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予以处理:(一)故意刁难,拒不受理就业申请的;(二)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三)对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拒不签署同意意见。
第三十四条 用人(用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一)属于政府全额出资的公益性岗位的,对用人(用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管理权限的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分;(二)属于政府补贴的公益性岗位的,不予纳入下一年度公益性岗位计划。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对所拨付的财政资金应当进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接受财政部门或者审计部门的监督。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由财政部门或者审计部门责令退还,予以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设定公益性岗位的;(二)未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的;(三)核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与事实不符,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四)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